高安市上湖乡坪湖至马塘(坪湖至上湖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上湖乡坪湖至马塘(坪湖至上湖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西省公路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市交路字[2017]1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湖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上湖乡坪湖至马塘(坪湖至上湖段),路线起于上湖乡,路线编号为X301360983,起点桩号为K0+000,途径披塘聂村、广福村,直至高胡一级公路坪湖村处,终点桩号为K3+472.212,路线全长3.472Km。(本项目为改建工程,因本项目与实际县道不共线,本项目改建完毕后将按新桩号进行设置,故暂时拟定施工桩号作为本施工图的设计依据,实际县道桩号与本施工图桩号方向相反)全线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0m,路面宽8.5m。全线新建桥梁2座,其中中桥1座,小桥1座。广福桥,桥梁中心桩号为K1+003,桥梁全长97米。全宽10米。上部结构采用3孔3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双柱式桥墩,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钻孔灌注桩基础。披塘桥,桥梁中心桩号为K2+680,桥梁全长19.04米。全宽10米。上部结构采用1孔13米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钻孔灌注桩基础。全线新建圆管涵22道,新建盖板涵4道。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及桥梁专业标准。计划工期:365天;标段为两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防止串标围标、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建造师不能按规定要求到岗履责、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12月7 日-12月8 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本人持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原件并存档,携带公章到招标单位处或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承诺书,并现场领取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盖章签字(开标时与原件一并上交),就上述事项作出承诺,法定代表人未按上述要求签订承诺书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得进入开标会场参与投标活动,以上提供的证件复印件真伪交由公安机关复核并处理。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锦惠中路154号,联系人:彭倩,联系电话:18870511010)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7740133元 (桩号为:K0+000~K2+240)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7645202元 (桩号为:K2+240~3+472)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1.按开工开始计算每3个月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2.竣工经检验验收合格后付80%;3.剩余的20%于2020年12月21日前付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桥梁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 /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 08:00:00至2017年12月12日 9: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 □组织☑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 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高安市上湖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宜春市宜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高安市上湖乡 |
地 址: |
江西省高安市锦惠中路154 |
邮政编码: |
330800 |
邮政编码: |
330800 |
联系人: |
屈晓敏 |
联系人: |
彭倩 |
电 话: |
13979510530 |
电 话: |
18870511010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监管单位: |
高安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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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33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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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艾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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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170575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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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