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发改审批(2017)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38%/62% ,招标人为 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审批(2017)1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92202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新建在古、杨浩片区市政道路6条,总长约2.8公里,配套建设管网、绿化、路灯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工作的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设计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同时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中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夹江县人民政府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833-5654227
传 真: 0833-5662292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