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凌云县第二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开发采购招标公告

2017-11-24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云县第二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开发采购已由 凌云县财政局  凌工采审【2017】97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凌云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凌云县第二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开发采购
项目编号:GXBSZC2017-G3-589-JT
建设地点:凌云县境内
建设规模:在甲方行政凌云县管辖区域内开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括全县范围内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最终委托面积以最后实际面积为准)。
招标范围:
包括:
(1)负责项目选点、勘测、规划设计、预算。
(2)配合招标人指定的部门组织项目立项申报,取得及批复立项。(招标人指定相关部门组织立项文件)
(3)负责依据立项批复面积(地块)组织项目实施(拆旧部分)。
(4)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验收。
(5)如乙方获得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需要交易,负责组织材料申请挂牌交易。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工程投资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合作建设。由中标人负责组织项目的测量、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及其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的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不低于本项目建安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的投融资能力或投标人自有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
3.3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经营期间每年均为盈利,且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6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0 %,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5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3.6本次招标允许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融资能力的单位和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只能由两个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成员的投资方必须满足上述 3.1、3.2、3.3、3.5 条款的相关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上述 3.4 条款的相关要求。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124日至2017年1130日,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8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竹洲大桥旁)2号楼A座22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壹份,注明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提供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具体要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4)有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开标前3个月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开标前3个月纳税申报表;(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需提供复印件);(7)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在公告期内);(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还须出具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份至9月份养老保险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且有效日期必须为报名日期内);(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2017年1月份至9月份养老保险凭证(原件);(10)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请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材料)。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银兴支行;
银行帐号:6041  1201  0103  5811  99。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1415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均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市城乡路建通创业大厦六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云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人联系人:龙彩荣           联系电话:0776-7616009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徐  青          联系电话/传真:0776-2357588
监督部门:凌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7616655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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