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

2017-11-24 00:00:00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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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KGSG-ZB-2017324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  已由  松原市人民政府以《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松政函【2017】245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实施机构为 松原市规划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预算金额 0 元。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区东南部,含盖石化园区、经济开发区、城市建成区的部分用地,总面积20.6平方公里。本次实施的内容包括:水系治理与生态修复、城市道路工程以及污水处理3大类共8个子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为2017年至2020年),动态总投资约 59.08亿元(其中土地征迁费用约为23.47亿元,约占总投资的39.73%)。其中:

无名泄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估算投资41.98亿元(其中含征地拆迁18.08亿元,建设期利息3.12亿元)。该子项目区位包括无名泄支和五泄干渠两部分:无名泄支位于松原市铁南片区,东起二总干渠、西至五泄干渠,全长18.7千米;五泄干渠位于松原市铁南片区,南起无名泄支、北至松花江,改造长度约11千米。实施内容包括河道水利工程、局部防洪薄弱段改造、河道底泥疏竣、沿岸景观绿化带建设、截污及水质改善工程、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恢复、河道渠道建筑物新建及改造、配套道路桥梁建设、调蓄池建设等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子项目中无名泄支沿线(东起阿兰豁阿大街东侧粮窝支渠,西至天启街),16处堵塞清理、约17320立方米的垃圾清理、无名泄支周边8座村庄的长216.71公里的截污管网以及8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属于黑臭水体治理部分,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通报和对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实行周报告、月分析制度的函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37号)的要求,已提前发包实施,工程金额约共24920.6万元,其中堵塞清理工程:5.2万元,垃圾清理工程:314.03万元,截污管网工程:21147.31万元,分散式污水处理站:3454.06万元。已发包建设内容由项目公司继承原工程合同的发包方实施,不纳入施工范围,但纳入运营维护范围,已发包施工工程的工程款项由项目公司据实结算。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前炼南路工程、乌兰南街工程、五环大街工程、查干淖尔大街工程、建国路工程、彩虹桥东侧支路工程等6个海绵城市子项目,工程总投资13.72亿元(其中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4.87亿元,建设期利息1.02亿元),工程实施范围为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绿化、照明等专业。其中道路建设长度11.2公里,道路占地面积262.02公顷。本项目涉及征地拆迁,共需征地40.53公顷,拆迁4.65公顷。

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估算总投资3.37亿元(其中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0.52亿元,建设期利息0.25亿元),拟建于原中国石化前郭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设计规模为近期(2020年)4.5万立方米/天、远期(2030年)7.5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项目实施机构为项目前期所代付的相关费用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包括能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设计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费用(可研阶段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整体技术咨询服务费、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费、测量地勘费用、监理造价律师服务咨询费用。待SPV公司成立后一次性还给项目实施机构。

3.  采购需求

该项目拟采取PPP运作方式,由松原市规划局通过政府采购公开程序引进社会资本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松发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松发控股”)共同设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松原市规划局与中标的社会资本、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融资及运营维护;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5年(城市道路工程子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4

松原市人民政府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付费的方式支付项目公司投资回报款。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1)主体资格:

社会资本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社会资本资质: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财务实力:

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合规要求:

供应商(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具有经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附原件,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联合体成员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注: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活动依法予以拒绝,申请人应提供下列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申请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若申请人被列入受逞黑名单,则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其以下内容进行查询并记录:

(1) 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3)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4) 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5)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

3、信用信息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以上信用信息证据应以网站查询信息截图的方式留存,截图中应包含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等内容。)

4.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中申请资格预审的,在满足4.1条款资格要求的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内的成员不得超过五名。

(2)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中的主体资格、合规及财务实力要求;联合体内有成员满足社会资本资质条件即可。

(3)联合体各方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方进行资格预审,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5)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6)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本项目对申请人财务实力的要求。且牵头方法人非特殊情况不可变更。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资格预审及后续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为五家(含)以内,资格审查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五家(含)以内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为三家(含)以上且五家(含)以内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综合实力评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五家的,审查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实力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五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各评分因素得分以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计算各评分因素得分和申请人总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有关事项

7.1 请申请人干 2017 11  24 日至201711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所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准备壹套且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需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7.2 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19 900分,地点为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三楼)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松原市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青年大街2888号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2833号

邮  编:138000                       邮        编:130000                  

联系人:刘工                         联   系   人:刘继光                   

电  话:15843812290                  电        话:17304380206              

传  真:                             传        真:0438-2616868            

     开 户 银 行:邮政储蓄银行长春浦东路支行

     账        号:92200101000841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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