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18-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11-24 15:26:28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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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2018-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金塔县2018-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勘察设计,建设资金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本项目招标人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机井计量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1500套,约1500万;渠道计量设施及监控240套(有单纯监控的,有修建断面安装计量设备的),约600万;规范化建设农民用水者协会62个,并对协会执委会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约100万;斗农渠60公里,约1080万,施工临时工程49.2万,独立费用277.73万,总投资约3606.93万元。

    2.2招标范围:  

金塔县2018-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3工程地点:金塔县

2.4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后,10日内完成报告的补充修改工作。施工图设计在初设批复后20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级以上(含级)资质及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项类似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派驻本项目的其它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报名结束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7年12418:00时前)所有投标单位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证件、资质证书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招标代理处进行登记确认,在此时间以后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1129900时至123173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注册信息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8:30在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金塔县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2017年12月5日下午15:00在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六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3日。

八、提交保证金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号:1018 1200 0448 585

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三天即2017年12月15日17:00时前

    缴纳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5)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金塔县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多柱   联系电话:1389373368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18919375820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8号幸福里小区2#1-1-2

                                                           

                                             2017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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