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17]NCCSH107、[2017]NCCSH108),现就南宁市民政局的南宁市地名地址库及其管理应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地名地址库及其管理应用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GXYLG20174048-NC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内容简要描述 |
采购预算价 (万元) |
1 |
南宁市地名地址库及其管理应用系统(电子政务部分) |
1项 |
依据《全国地名地址信息化管理工作导则》和相关文件的指导下,制定南宁市地名地址信息化规范体系、数据建库规定和地名服务流程,开展基于天地图·广西提供的API及数据服务接口,开发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地名地址数据管理系统、便民信息平台。 …… |
95 |
2 |
南宁市地名地址库及其管理应用系统(数据采集部分) |
1项 |
南宁市地名地址数据采集将实现对南宁市主城区180平方公里地名地址数据和POI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并建库,掌握全面、翔实、准确的地名地址数据。整个数据采集、整理、建库过程中采用外业采集和高现势性、高精度工作图相结合的方法,建成数据库成果初步预估涉及地名点20万个,另包含各种地名标志物、界桩、界线、兴趣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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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名。
4、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4日
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4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上缴费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到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0274084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按规定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9日9时30分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南宁市民政局;联系人:胡小民;联系电话:0771-5505936,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刘健;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2611898 传真:0771-2621868;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联系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业务咨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附件: 采购需求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