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配套小学项目代建单位采购(重)(项目编号:HZTCZ-FWZB-2017-030(重))招标公告

2017-11-28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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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配套小学项目代建单位(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C区工程、配套小学项目代建单位(重)
1.2项目编号:HZTCZ-FWZB-2017-030(重)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崇左市城区棚户区 
建设规模: 1.C区工程总建筑面积105118.03平方米,其中安置住房建筑面积74818.03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2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配套商业设施及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地面停车场、供配电、供排水及绿化等设施。2.配套小学总建筑面积158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C区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8万元。配套小学项目计划投资7078万元
本次招标代建服务期:本工程的代建期限初定为不能超过5年,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代建单位负责实施以上各工程全过程代建工作,代建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技施阶段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组织完成相关的施工等招标,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备案等工作,负责合同签订及执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前置审批手续;组织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包括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和控制等;组织相关的中间验收、专业专项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汇编和移交工作;产权证办理、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及所涉及的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建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5采购预算金额:代建服务费的取费费率上限为1.4%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可承担项目的建设规模达到本项目要求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代建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代建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17年 11  28 日至2017年 12  5 (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4.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等资料费用)。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如下有效报名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的资格证件复印件、有效的职称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三个月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9)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上述所有资料证件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材料齐全后方可报名。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转帐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1:45001598054059556677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 12 月 20 日 14 时 30分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2 月 20 日 14 时 30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海特公司集团网。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城南八路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0771-7837777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天怡苑6/7单元
联 系 人:农工       电话: 0771-7966188(兼传真)
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771-5962613
 
      采   购  人: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 月 28 

标签: 勘察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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