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2017年蔡寨乡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2017年蔡寨乡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西平县蔡寨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PGC-2017-195
2.2 建设内容及地点: 乡村道路、人居环境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西平县蔡寨乡
2.3总投资约: 1429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合格
2.6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 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其中:
(1)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拟派项目七大员: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测量员、标准员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配备齐全有效。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 业绩要求: 2014 年10 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5 其他要求: 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报名公告期内查询有效。)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7 年11月28日至 2017 年12月4日 (法定公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OO时至11:30时,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证书;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七大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项即可,需提供网上查询页);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 年连续三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同类业绩;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
注: 1、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请各单位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五、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形式: 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到下列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 户 行: 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帐 号: 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地 点: 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咨询电话: 0396-6230397 )
注: 转账后需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保证金账户管理办公室(西平县柏城大道东段) 换取收据,未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万元整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蔡寨乡人民政府
地 址:西平县蔡寨乡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13503968667
代 理 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话:18537338861
地 址:郑州市行署国际B座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