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丰州乡九零中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义县丰州乡九零中桥(项目名称)已由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发改标字[2017]4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州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崇义县丰州中桥工程,位于崇义县丰州乡九零江地段,是连接丰州乡九零江方向、S324方向两岸的公路桥。原有桥为钢筋绳索,当地村民集资所建,年久失修,安全隐患非常大。拟定桥型上部构造采用4X20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桥台,桥长85.04米,桥面宽7.0米。拟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引道路线按公路四级标准设计,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6米。 2.2投资额:本次招标金额约261.16万元。 2.3工期要求:工期为 7个月,预计2018年1月开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19 日 3 :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tbzx.com/)、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yztbzx.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义县丰州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崇义县丰州乡 地 址:赣州市 邮政编码:341300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林 电话:13870063970 电 话:15979801871 招标监督单位: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797—3812030 日 期: 2017 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