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川台合作论坛综合环境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第五届川台合作论坛综合环境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审经投资【2017】2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新津台湾农民创业园推进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预算内资金(台创园发展建设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新津台湾农民创业园推进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审经投资【2017】2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老三新路提升改造(含沿线景观提升)、斑竹林景区东入口区域景观提升改造、斑竹林南大门建设及羊马河东岸河滨景观打造,预估总投资为1392.47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5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交)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工作范围为准。
2.5 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
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类工程设计。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
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类工程设计。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9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 12 月 13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新津台湾农民创业园推进办公室
地 址: 新津县兴义镇万兴路288号附3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028-82553949
传 真: 028-8255394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1栋1303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68250157
传 真: 028-6825015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