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买执法火灾勘探车项目询价公告

2017-12-07 16:02: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买执法火灾勘探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买执法火灾勘探车项目

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3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供货期:   45 日历天

8、招标控制价:39万元人民币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报名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具备汽车销售 ;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三、报名须知:

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具备的证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查验。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7年127日至2017年1213日17:00止。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127日至2017年1213日17:00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127日至2017年1213日17:00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15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890644258

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13007609658

标签: 勘探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