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前置相关工作招标公告

2017-12-07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前置相关工作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规计〔2017109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农[2017]105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崇左市左江治旱灌区工程管理局,招标人为崇左市左江治旱灌区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103号,现对该项目的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前置相关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境内,水库总库容2.3亿m3,工程总征地面积2421.2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2042.5万立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崇左市境内

2.3建设规模:大(2)型水库,大型灌区,灌区规模84.12万亩。

2.4 招标编号:TYZB201702

2.5 招标范围: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评估报告、表土剥离方案等5项编制工作,作为1个标段,本项目投资额为632.98万元。

2.6 招标内容为:

2.6.1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开展临时用地点实地踏勘、道路主线土壤取样、土壤化验,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土地复垦图件编制、土地复垦预算编制等工作。

2.6.2 项目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案:对建设占用耕地等级进行评定;对挂靠补充耕地等级进行评定与匹配。

2.6.3 工程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评估报告:分析任务来由和修改对象;提出项目建设的依据;阐明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明确规划调整的理由和规划调整的原则;提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重大布局的修改;对比规划约束指标的修改;提出规划修改方案实施保障措施;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影响评估报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2.6.4 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分析工程项目用地涉及基本农田数量及布局,分析调整与补划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等级,建立调整补划关系,形成相关报告、编制相关图件及数据库。

2.6.5 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分析工程项目用地数量和质量,确定剥离区域、可利用区域和堆放点,安排剥离和堆放覆盖时序,形成相关报告、编制相关图件。

2.7 服务周期: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测绘资质甲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3.4 信誉要求:

3.4.1 在最近三年(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3.4.2 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3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4 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或土管类专业的高级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5.2 专业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或土管类专业的高级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5.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必须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2017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其他要求                                                 

3.6.1  20161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则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3 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1.1 发售时间:20171218日至2017122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4.1.2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1.3 联系电话:⑤号窗口0771-5539841 财务科:0771-2610536

4.1.4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1.5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支付凭证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5.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1222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2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其他事项

6.1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1910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左市左江治旱灌区工程管理局

地 址:崇左市花山路221

邮 编:5322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1-7837930

传 真:0771-783531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楼607 

  编:530023

联系人:李工、杨工

联系电话/传真: 0771-2023496  0771-2023672

电子信箱:gxgtzb@163.com

 

 

招标人:崇左市左江治旱灌区工程管理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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