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时家店乡城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柳河县时家店乡城镇建设项目已由柳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柳河县时家店乡人民政府,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柳河县时家店乡城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JLJL-2017-088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3采购预算:人民币310.9418万元
2.4建设地点:柳河县时家店乡
2.5计划工期: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8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1.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1.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1.8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1.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10入吉企业备案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入吉企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华苑宾馆三楼3009会议室
5.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华苑宾馆三楼3009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期限: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河县时家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柳河县时家店乡
联 系 人:王晓冬
联系电话:13364563001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431-8112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