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吴罗线大湖池段三级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次招标)

2017-12-08 00:00:00   来源: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17年吴罗线大湖池段三级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吴罗线大湖池段三级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永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审字【20172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修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修县吴城镇;吴罗线大湖池段水毁修复工程全长5.06公里,K10+200K15+030段的左侧下边坡被冲刷坍塌或被掏空, 安全柱被汽车和过往船只撞倒,严重影响了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安全使用,影响了行车安全,县政府拟对该路段进行全面维修和恢复。本工程包含坡面修复、填补边坡、修复警示桩等。投资约258.43万元;计划工期:3个月;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详见图纸及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8 00:00:0020171227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 □组织☑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时,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                时,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28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永修县政府网、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修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修县建昌大道城投大厦主楼5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24

邮政编码:

330304

邮政编码:

330304

联系人:

先生

联系人:

付小姐

电 话:

07923223282

电 话:

17779210111

传 真:

 

传 真:

 

 

监督部门: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期:   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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