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殡仪馆公墓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工程项目西平县殡仪馆公墓建设项目已由县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平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现邀请符合工程项目资质要求的工程承包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GC-2017-211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西平县殡仪馆公墓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西平县殡仪馆。
工期30日历天,质量合格。
2、 竞争性谈判商的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其中:
(1) 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拟派项目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测量员、标准员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配备齐全有效。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4 业绩要求: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报名提供资料
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七大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项即可,需提供网上查询页);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同类业绩等资料。
注:1、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请各单位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本项目谈判过程中各谈判商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4、报名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室领取。
地点: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 层
5、递交文件和谈判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26日下午3:00整,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建筑商(含书面资料未及时提交等),谈判小组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6、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6-6221502
业 主:西平县殡仪馆
地址: 西平县谭店乡潘庄107国道东
联系人:李梅 0396-6210290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西平县产业集聚区仙女河路北段
电 话: 0396-626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