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至平马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JBCZ-2017-021

2017-12-13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门镇至平马村公路工程  已由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钦交审批[2017]31(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浦北县龙门镇至平马标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浦北县金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等,招标代理为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EPC项目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浦北县龙门-平马

本项目标划分:  1

建设规模:龙门镇至平马村公路工程位于浦北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龙门连接线附近,利用S207省道往北,途经龙门镇、小江街道办,终点于小江街道办平马村附近接上207省道。路线全长15.618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为24.5米,其中路线在苏村处下穿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因受地形及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苏村分离式立交桥控制,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梁、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B01-2014)执行。

招标控制价:总承包费25955.2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403.562万元,勘察和设计费551.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场地平整施工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勘察、设计工期: 1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内容包括龙门镇至平马村公路工程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等(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施工图审查;设备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试运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及场地平整等内容。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设计制图应符合国家《工程制图规范》的相应规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单独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路桥或公路工程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

3.3.1施工业绩:近5年来(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2010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必须含有路基、路面工程),且合同额不低于4亿元。(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2 设计业绩: 5年以来(所完成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在201211日后签订)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设计或累计成功完成过5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设计项目。

3.4 财务要求:

3.4.1施工企业在最近三年中(指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1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机构评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各方须将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所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的出具时间处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 13日至2017 12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经办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1213日至201712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3 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 4  10 00  分,地点为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管管理部门: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777-2189809

11. 联系方式

人:浦北县金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浦北县县城金浦新区浦越路限价房小区    

人: 劳工         

    话: 0777-8215578                 

 

招标代理: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余工                                                

 2017 12 1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