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HFZ20170179-G5)招标公告

2017-12-14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崇左市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HFZ20170179-G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崇左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崇左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市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社会[2017]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崇左市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þ勘察、þ设计、þ采购、þ施工、þ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左市太平路106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4482.86㎡,包括新建教学楼㎡16644㎡、食堂3733㎡、学生宿舍4026㎡、配电室30㎡、门卫室50㎡和标准运动场1个、配套道路2800㎡、配套景观7222㎡及拆除旧建筑2000㎡、场地平整20000㎡等。
(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简称上控价):8512.04万元,其中勘察(含详勘及施工勘察)费用上限为126.12万元;工程设计(包括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纸设计等,以及项目建设期工地设计服务工作)费用上限为153.61万元;施工及采购上控价为8232.30万元(建筑工程费:6587.90万元,设备购置费:285.69万元,安装工程费1358.7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þ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9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1月至20192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设计内容包括主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田径运动场、配套体育场地、配套景观工程等(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6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2 家单位组成(满足具备以上设计、施工等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5日至201712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þ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1215日至201712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项目所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91000分,地点为广西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以电子屏幕发布的开标地点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jyzx.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
0771-7835962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左市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崇左市太平路106              址: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28号 
联 系 人:钟工                         联 系 人:苏工         
    话:0771-7966610                     话:0771-6465699
    真:0771-7966608                      真:0771-6465699  
 
 2017 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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