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藤县平福乡中太至下双公路改建工程GXZCTXG2017066施工招标公告

2017-12-15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藤县平福乡中太至下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平福乡中太至下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藤县平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藤县平福乡中太至下双公路改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藤县平福乡中太至下双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为平福乡中太村,与平福至中太村硬化公路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至平福乡下双村委,终点桩号为K4+210

2.3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365万元。现有路面结构为3.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现对旧路基拓宽到6.5米,路面拓宽1米厚20厘米,级配碎石拓宽1.3米厚15厘米;全线新设及旧涵加宽的涵洞共有8道,其中新建圆管涵5道,旧圆管涵加宽2道,旧盖板涵加宽1道。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编号:GXZCTXG2017066

2.6 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提供为准)及招标文件。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企业。投入本工程的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符合2016年梧州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上要求的施工企业或根据梧州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梧交公路[2011]56号)第十五条,初次进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应向梧州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基本情况表进行备案(办公室设在梧州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藤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藤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为加强对本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的监管,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对投标报名后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行为,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一年内发生一次的,公告一年。公告期内,该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县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8日至20171222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8:00-11:30分,14:30-16:30分(先交报名资料再排队办理报名手续,16:30分后不接受报名资料递交),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三楼综合部报名。

4.2报名时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携带资料报名,报名资料包括: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及资料费),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勘探: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809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1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同时递交的其它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总工职称证书;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6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五大员等)的证书和身份证以及在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20179月至201711月)的社保证明;7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明(由市级以上(含市级)的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8项目发生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查询人员为潜在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后的日期);9、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

以上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以上资料在开标会时将由招标人组织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藤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藤县平福乡人民政府      

    址:藤县平福乡政府内

联系人:何远荣     联系电话:138774759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藤县藤州镇安泰四街19

人:李雪云

联系电话/ 真:0774-7290188

 

 

                           藤县平福乡人民政府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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