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工可监理咨询招标文件

2017-12-18 00:00:0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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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工可监理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工可监理咨询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由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项目代业主负责工可招标及后续管理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项目投资人确定后,投资人依法成立的项目公司为项目业主,招标人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将合同移交给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受让合同中招标人的全部权利义务。

本次招标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双信封评标法。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分前3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第二信封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  项目概况

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是规划的川藏北线高速公路(成都-马尔康-炉霍-德格)与川藏南线高速公路(成都-康定-巴塘)之间的一条重要连接线,路线为南北走向,预计里程约220公里。

3.  招标范围

3.1  本次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工可监理咨询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主要内容

康炉GK

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测量、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等);编制为工可审批(或核准)及项目建设所需的项目用地(专题)评估、选址对城乡规划影响论证(含局部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报告,如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如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评估(如有)等相关专题报告,以及各专题报告含的子项报告;完成项目申请报告、PPP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协助项目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康炉GJ

按照《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项目前期工作监理咨询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交函规划〔2004〕172号)相关要求,完成康定至炉霍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的技术咨询、过程监理和成果文件审查。

 

3.2  服务周期:

(1)康炉GK标段:

①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20日内向业主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②在报送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收到评审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修编成果文件;

③ 2018年5月底前获得工可审批(或核准)所需专题报告批复。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准后20日内获得开工所需专题报告批复。

(2)康炉GJ标段:

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技术咨询、过程监理和成果文件审查,与工可报告同步提交咨询监理报告。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下表所列要求:

标段

要求

康炉GK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同时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201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条且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国内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康炉GJ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201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条且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国内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工可监理咨询工作。

4.2  投标及中标资格: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即康炉GK、康炉GJ)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可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3  本次招标康炉GK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和业绩应满足4.1中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应满足其承担专业的资质要求。康炉GJ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当联合体获得康炉GK标段中标资格时,该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能获得康炉GJ标段的中标资格。

4.4  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核查的结果为准),并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19 日至2018年 1  11 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及其他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1  12  日上午 9:00   , 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8:30   至上午  9: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2013年3月11日修)、《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的,可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 ,邮政编码: 610041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8-85583178  ;传真: 028-8558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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