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1 线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车路崾岘(甘宁界)公路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公告

2017-12-21 18:26:25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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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341 线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车路崾岘(甘宁界)公路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1127-030018-6

招标编号:GZ1711132-ECLS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1 线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车路崾岘(甘宁界)公路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341 线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车路崾岘(甘宁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6]28 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7]160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41 线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车路崾岘(甘宁界)公路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 -2030 年)》东西横线中胶南至海晏公路的组成部分,是拟建的打扮梁至庆城、甜水堡至罗儿沟圈、银川至固原高速公路的连接线,也是庆阳市煤炭石油运输及省际出境通道。拟建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境内,项目所在地区既为革命老区又为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属优先支持建设的出口路、资源路。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环县二十里沟口,与国道 G211 线相接,途经虎洞、毛井、芦家湾、止于甘宁交界处的车路崾岘,与宁夏 S203 线相接,路线全长 102.963Km(主线 80.203Km、连接线 22.76Km)。另有 3 条连接线:车道乡连接线起点与主线 AK53+200 处相接,终点至车道乡政府所在地,长6.41Km;毛井乡连接线起点与主线 AK51+000 处相接,终点至毛井乡,长 12.45Km;芦家湾乡连接线起点与主线 AK69+400 处相接,终点至芦家湾乡政府所在地,长3.9Km

本项目全线共设桥梁总长 10447/57(m/),全线桥梁占路线总长的 13.02%, 其中:特大桥 1207/1(m/)、大桥 8467/31(m/)、中桥 330/6(m/)、小桥 443/19(m/ )。全线涵洞设置 241 道,平均每公里 3 道(扣除桥隧)。隧道 4950m/4 座, 设二十里沟口收费站(AK4+500)及车路崾岘收费站(AK78+800)各 1 处,虎洞服务区(AK26+8001 处,元峁养护工区(AK51+8001 处,上湾埫隧道管理站(AK57+4001 处,东掌壕停车区(AK69+3001 处。

本项目主线拟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 80Km/h,路基宽度采用 25.5m;毛井、车道、芦家湾连接线拟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毛井、车道连接线设计速度采用 60Km/h,芦家湾连接线设计速度采用 40Km/h,路基宽度均采用 10m

本项目的建设工期:36个月。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 G341 线环县(二十里沟口)至车路崾岘(甘宁界)公路工程 PPP 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人,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 2.2.2 款。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管理模式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即:政府指定省交投与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SPV),并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具有排他性的本项目的投资、施工建设、运营、养护的权利,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等。投标人需明确是否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和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对项目优化设计、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并通过获取使用者付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在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大于等于90)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及项目的经营权、收费权、广告经营权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 72.4647 亿元(最终以批复概算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确定为25.3626亿元,约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35%。甘肃省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引入甘肃省交通产业投资基金代表政府方出资12.2431亿元,政府方出资占资本金比例48.3%。社会资本方出资13.1195亿元,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资本金比例51.7%。除此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或降低)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或减少)融资额度,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不变,项目资本金不变。

2.2.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拟招标的社会资本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2016年末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

3.1.3 2016年度为盈利状态,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 融资能力:须获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和(或者)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对外投资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3.1.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甘肃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和勘察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质、能力要求如下:(   对不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和勘察设计服务的投标人,不做如下资格要求,中标后按如下资格要求对施工和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施工能力: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20129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曾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参与完成过(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少于1条一级路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主体土建施工里程累计不少于70公里。

勘察设计能力:

(1)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 20129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不少于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主体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

注:如同一项目中同时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则均可累计认定。施工业绩证明应提供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勘察设计的业绩应提供该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设计合同)及批复资料。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以联合体成员最优方为准;净资产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确定;投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意向书、 对外投资项目合同确定,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

3.2.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13.1.5 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5联合体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 3.1.6 款要求的企业。

成员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或施工的,3.1.6 款中要求的资质、业绩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相应工程内容(勘察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资质、业绩确定,即承担勘察设计或施工的单位需满足 3.1.6 款中要求的勘察设计或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3.3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6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71222日至20171226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疑问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011110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分至10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016 年度财务报告原件、银行保函原件(如有)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备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016 年度财务报告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体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sggzyjy.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8.标保证金、履约担保

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投资人履约担保金额: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或银行保函。

如采用电汇形式,则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为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01

  话:0931-8484590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编:730010

   话:0931-29097172909718

   真:0931-2909717

  系 人:区先生、胡女士

     箱:61762861@qq.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3 号交通综合大厦

    话: 0931-8480792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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