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标段

2017-12-25 00:00:0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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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政策函【2017】1409号批复,由遂宁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该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建设资金为社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德阳市中江县玉兴镇,采用枢纽互通式立交与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德阳至简阳段(德简K137+250)衔接,经过中江县,鲁班水库、射洪县,终点位于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接已建成的遂宁至回马高速公路终点,改建原主线收费站为落地互通(回马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83.53Km。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7303万元。
2.2 技术标准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全长83.53Km,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共设特大桥、大中桥51座/13220延米,隧道15座/6150延米,互通枢纽2处,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范围为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的初步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交叉、环保、水保等、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隧道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及安全设施)的初步勘察设计及沿线设施的养护、服务,救援、路政、管理、监控等沿线房建(包括收费岛亭、天棚等)及相应绿化工程等的初步勘察设计及安全性总体设计,公路桥梁和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
2.4 服务周期:
设计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任务通知书后,应在9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附表一;
(3)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3.2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3.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在(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上核查为准)。
3.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的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附表一中资质、业绩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越其从业许可范围承担勘察设计任务。
(2)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都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3、3.4款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成员中等级低的为准。
(3)以联合体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否则在本次招标的投标中均作无效标处理。
3.6以下情形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同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互相任职或工作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月 26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sczw/)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15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照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3 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sczw/)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60万元;
(2)C 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8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形式: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书面说明。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保函内容不得做实质性修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一)”);
公示表 2.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项目业绩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表(二)”);
公示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表(三)”中:3-1、3-2)。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 U 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2)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的资质、业绩、人员或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资质、业绩、人员。
8.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sczw/)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现场核实,考察合格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颁发中标通知书,如发现虚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结果抄报行业主管部门。
8.4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第11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03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825-2332820
传  真:0825-2332812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216.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28-86259836
    传    真:028-8625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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