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三调”将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2018-03-08 10:41:43    来源:中国勘测联合网

摘要:3月7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决定在“三调”工作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自去年10月国务院正式确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以来,关于“三调”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吸引勘测行业的广泛关注。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陆续公布以来,3月7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发布《关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三调”工作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关注:“三调”将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在2018年3月底前将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并在二季度起,每季度报告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进展情况。

        《通知》明确,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要查清城镇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各类土地利用状况,满足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土地用途管制等工作需要,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和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探索并推进城镇村庄全覆盖的不动产权籍调查。

        《通知》指出,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要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确定调查范围;要做好基础资料收集与评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重点收集调查范围内的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全面搜集现有基础资料,客观评估资料完整性、现势性、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划分不同类型区域;要因地制宜确定调查方法,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和城镇内部图斑划分及信息标注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类型区域选择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要做好城乡土地利用数据衔接,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工作标准,建立包含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在内的土地调查数据库;要积极探索地籍调查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衔接机制,结合不动产登记等日常工作,探索完善地籍调查日常更新机制,做好地籍调查数据与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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