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印发《海岛统计调查制度》

2018-05-03 16:11:53    来源:中国勘测联合网

摘要:调查内容涉及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海岛人居环境、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和海岛管理5个方面。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国海岛生态保护、开发利用和海岛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为我国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为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4月26日,自然资源部正式印发了《海岛统计调查制度》。

自然资源部印发《海岛统计调查制度》_全国海岛调查_勘测联合网

  制度明确,调查对象为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科研单位。统计范围为全国(港澳台地区和海南岛本岛除外)海岛,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调查内容涉及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海岛人居环境、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和海岛管理5个方面,主要由海岛生态修复情况、海岛开发利用情况、海岛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海岛淡水和电力情况、涉及海岛的保护区建设情况、海岛行政管理情况等15张报表构成。

  制度规定,调查方法为通过全面调查、遥感调查和行政记录等方法收集资料。此外,制度中未规定的其他方面统计资料,将采用专项统计调查方法进行统计。

  制度要求,海岛统计资料将于次年以海岛统计调查公报等方式,利用电视、网络等手段予以公布。海岛统计资料可以与相关部门共享,共享内容为海岛统计调查公报中所涉及的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海岛人居环境、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和海岛管理相关指标,以数据库表的形式共享,责任单位为本制度的制定单位。

  本制度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沿海各省、市、县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本级海岛统计数据并汇总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海岛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查工作,并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海岛统计数据进行汇审。


      附件:《海岛统计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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