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机构改革决不能“挂牌”了事!

2018-10-31 08:41: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摘要:“挂牌”只是机构改革的第一步,“挂牌”后的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必须下更大决心、更大力气抓细抓实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来。

  核心观点

  1、在职能上,从“整合”向“融合”转化。“融合”本质上是把新机构职能放到一个大系统中来考虑,各机构各职能之间是一个环环相扣、内在衔接、合理制约、科学运行的“过程集合体”。

  2、在人员上,从“合并”向“合力”转化。形成合力的核心是武装思想、凝聚人心;关键是人岗相适、凝聚力量;根本是公平公正、凝聚正气。

  3、在机制上,从“量变”向“质变”转化。“整合”“合并”本质上是上层建筑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体制机制上的一场伟大革命。

  4、在运行上,从“探索”向“完善”转化。牢牢把握机构改革主动权,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行稳致远。

  5、在效果上,从“实践”向“检验”转化。实践是检验机构改革成效大小的重要标准,这个标准成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的“指挥棒”和“调节器”,使其良性循环、辩证发展。

观点

  当前,机构改革正在紧张有序、积极稳妥、由上至下、层层推进,各地调研先行、制定方案、合理组建、限时“挂牌”。新机构“挂牌”是机构改革的阶段性成果,是迈出坚实一步的重要标志。但决不能为“挂牌”而简单应付、草率行事,把机构改革形式化、简单化、绝对化,为挂牌而挂牌,为改革而改革,止于“挂牌”,似乎一“挂牌”就能够一蹴而就、完事大吉。其实,“挂牌”只是机构改革的第一步,“挂牌”后的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必须下更大决心、更大力气抓细抓实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来,在“五个转化”上狠下功夫。

  在职能上,从“整合”向“融合”转化。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把职能相近、有机联系的单位部门整合在一起,以便提高效率、科学运行。整合后的新机构,决不是原单位部门职能的机械相加、外在组合,各自独立、各行其事,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这样的机构改革只能是“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是表面上而非实质上、形式上而非内容上的“假改革”“伪改革”,与改革精神格格不入、背道而驰。而真正科学意义上的机构改革,是从“整合”向“融合”的转化。“融合”本质上是把新机构的职能放到一个大系统中来考虑,科学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各自职能,各机构各职能之间是一个环环相扣、内在衔接、合理制约、科学运行的“过程集合体”,而不是一个单摆浮搁、简单相加、彼此独立、自我运行的“拼凑组合体”。当然,“整合”向“融合”的转化并非一帆风顺、一蹴而就,原机构职能有其自身发展的“独立性”和运行的“惯性”,并入新机构后,主要问题是如何将其自身的“独立性”融入到大系统、大格局的“联系性”之中,将其“惯性”引导到新机构新体制的运行轨道之中,使其自然融合、无缝对接,在融入融合中更加激发出自身内在活力。

  在人员上,从“合并”向“合力”转化。这次机构改革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将诸多机构合并在一起,随之相关人员自然而然地合并在一起。从正面意义而言,“人多力量大”,如果调动好积极性,,彰显出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从负面意义而言,“人多情况杂”,特别是各种心态、各种素质的各种人群交织在一起,如果发挥不好作用,就会形成消极处事的负能量。只有实现从“合并”向“合力”的转化,才会使正能量发挥到最大化,把负能量抑制到最小化。形成合力的核心是武装思想,凝聚人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机关干部头脑,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解放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投入机构改革时代潮流之中,做改革创新的生力军促进派。形成合力的关键是人岗相适,凝聚力量。为政之要,关键在人。如何发挥好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机构改革的一篇大文章。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用其所长,把用人这盘棋“走活”,不断释放出创造创新的磅礴力量。形成合力的根本是公平公正,凝聚正气。“公生明,廉生威”,公平公正是凝聚正气、彰显正义的根本体现,“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是营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根本尺度,公平能够赢得人心,公正能够凝聚人气,公平公正是激荡正气、焕发活力、凝聚合力的根本途径。

  在机制上,从“量变”向“质变”转化。机构改革,从表面上形式上看,是人员机构合并、职能整合,这是一种“量变”,量变是一种物理变化,是数量增加、机械变化,而“质变”则是一种化学变化,是事物内在机理的变化,是事物的一种飞跃。从“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就是机制上的本质性根本性变化。机构改革决非是简单的为整合而整合、为合并而合并,“整合”“合并”本质上是上层建筑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体制机制上的一场伟大革命。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时,就要在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领域进行深刻变革,以更好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需要。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举措的机构改革,就是使改革后的体制机制更好地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适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否实现了从“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关键看其是否推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协调发展,是否提高效率、保障公平、激活机制,使创造性的活力竞相迸发、社会财富充分涌流。这就是机构改革的本质要求,也是从“量变”向“质变”转化的价值取向。

  在运行上,从“探索”向“完善”转化。机构改革决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积累、不断完善的过程。新机构整合组建后,只能标志着静态组成,还没有动态运行。这就好比一架崭新的机器组装完成后,还要有一段运行调试期,在磨合中调试各种参数体系。而机构的运行,远比机器的调试更复杂,更需要一个长期的运行过程,这个运行过程就是从“探索”向“完善”转化的过程,在不断磨合过程中更进一步深度融合,在进一步的探索中获得更直接更鲜活的经验,在职能上、设置上、机制上,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完善、更加成熟,在积累积淀中不断实现认识和实践的新飞跃。从而不断提高运用辩证思维、遵循客观规律的能力,牢牢把握机构改革主动权,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行稳致远。

  在效果上,从“实践”向“检验”转化。机构改革是否成功,不是机构改革本身说了算,不是用机构改革的实施过程来证明,不是在自我评价、自我欣赏、自拉自唱、自我循环的小圈子里来检验,而是用实践来检验,这个实践就是机构改革所带来的新面貌、新局面、新气象、新作为,而且这种新变化是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的,要在机构改革后机关和干部的精神面貌、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办事能力、窗口形象、群众评价、指标体系、发展后劲上充分体现出来,这些综合因素、实际效果是检验机构改革成效大小的重要标准,这个标准成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的“指挥棒”和“调节器”,使其良性循环、辩证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峰,辽宁省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人大工委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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