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G2017-GL109

2018-01-02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71660号批准建设。投资人为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71660号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起点位于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顺接贵隆高速公路并同南百高速公路相交叉,向西经隆安县、天等县、大新县,终点与崇靖高速公路相交。工可推荐路线全长107.839km。全线主线共设桥梁63座,长21512米,占路线全长19.95%,其中特大桥2座,长2396米,大桥39座,长17700米,中桥22座,长1416米;设置隧道总长22533/53座,隧道占设路线长度约为20.90%,长隧道6895m /4座,中隧道4556m /7座,短隧道11082m/42座;全线共设涵洞239道,通道(兼涵洞)88道,天桥19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连接线16.353km/2条;服务区4处,停车区2处,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6座。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起点那桐枢纽(起点)~硕龙互通段(105.677km)设计速度120km/h,硕龙互通~内屯枢纽段(2.9km)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7m,分离式路基宽度13.25m。全线采用全封闭、全部控制出入制式。

K25+250龙虎山连接线采用二级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 40km/h,路基宽度为 8.5mK66+100大新北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 80km/h,路基宽度为 25.5m

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工可报告

2.2招标范围

本次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4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划分

起止桩号

里程数(Km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K0+000~K42+000

主线全长42公里,连接线长9.6公里

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即:

1.标段范围内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不含隧道通风、消防、供电照明、监控及紧急救援等机电工程和设施)、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设计以及其他工程等的两阶段勘察设计。

2.第二标段设计人作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单位

⑴负责全线的设计汇总、同步提交汇总设计文件和协调、指导、督促全线项目专题研究、评审、实施;

⑵编制《外业勘察指导书》、《地质勘察指导书》、《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和《事先指导书》,提出项目总体设计、设计标准化等相关要求;负责设计标准化通用图、表的出版;负责本项目全线材料及经济指标的统一性。

3.第一标段、第三标段设计人配合第二标段设计人完成项目总体设计的编制。

第二标段

K42+000~K65+600

EK65+600~EK80+484.697

AK77+100~AK78+500

主线全长39.885公里,连接线长6.785公里

第三标段

AK78+500~AK102+254.219

K101+600~K103+800.040

主线全长25.954公里

第四标段

K0+000~ K103+800.040

主线全长107.839公里,连接线长16.385公里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勘察设计,即:

1.标段范围内(全线)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房屋建筑、加油站、外接水电等专项设计)的两阶段勘察设计。

2.标段范围内(全线)的隧道通风、消防、供电照明、监控及紧急救援等机电工程和设施的两阶段勘察设计。

3.配合第二标段设计人完成项目总体设计的编制。

2.2.1各标段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1)初步勘察设计;(2)施工图勘察设计;(3)编制工程概预算(含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4)分标段(施工标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施工标段)概预算及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5)分标段编制及提交招标图纸、协助发包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资料;(6)配合发包人进行本设计项目所需的林地审批、土地利用保护、土地勘界、用地报批、压矿情况查询、占用农作物调查等工作;(7)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8)设计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招标相关工作、设计交底、交桩、解决施工期间设计问题、优化设计、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参加交/竣工验收、提交设计报告、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设计变更等);(9配合发包人完成科研课题;10)总体设计单位对项目勘察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并负责相关图表、数据的汇总出图,各设计标段负责标段范围内的相应勘察设计内容。

2.2.2在本标段范围内,第一、第二、第三标段还应负责:(1)航道疏浚、助航标志等专项设计;(2)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地震安全评价、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桥梁与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通航论证、行洪论证及其他专题评估(自然保护区、水温、气象、与铁路或公路交叉)等。(3)第一、二标段还应负责标段范围内连接线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2.2.3第二标段(总体设计单位)还应负责:(1)全线12000地形图测绘;(2)对全线进行航拍,航拍宽度为500~1000米,在航拍影像图显示线路建成的3D效果图,并提供电子版资料;(3)全线文物古迹调查(文物评估)。

2.2.4第四标段还应负责:(1)全线隧道段监控及紧急救援、通风、消防、供配电、照明、外接电等设计内容;(2)加油站(包括加气、充电)工艺与防雷系统设计、外接水电等专项勘察设计工作。(3)提供建筑工程方案3D效果图,每个点提供至少三套建筑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各标段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标段号

资质要求

备注

第一标段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第二标段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以及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第三标段

第四标段

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4个标段投标,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4投标人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5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日至2018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售标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201710月(含10月)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④号窗(交通类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注:20171215日至2018131日,为网上下载标书过渡期,在此期间投标人可以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按原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资料,也可以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注册后免费查阅或下载招标文件。

201821日起,自治区交易中心不再办理工程类项目现场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业务,投标人登录自治区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注册后免费查阅或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等资料。

4.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报名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售价250/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售价2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及工可资料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及工可资料。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5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4.6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开具事宜,见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五条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也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现场考察的,请自行进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2日北京时间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20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当天的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gxdot.gov.cn/)以及《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hgecc.com.cn)上发布。

7.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2号楼10-12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71-23988010771-2398802(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5

邮政编码:530029

联系电话:0771-211570221158730771-2115704(传真)

联系人:吕先生符先生

 

8.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附件: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开内容

 

招标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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