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庆丰农业科普示范园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8-01-04 17:21: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范县庆丰农业科普示范园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人为范县农业局,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范县庆丰农业科普示范园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

1.2项目编号:SH-ZB-2017284;

1.3采购金额:约170万元;

1.4采购内容:温室自控装置1套,叉车1台,育秧机1台秧盘,稻田整地打浆机1台,水稻插秧机2台,粮食烘干机1台,铲车1台,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油动植保无人机,电动植保无人机;

1.5质量要求:合格;

1.6交货期:30日历天/标段;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农业机械设备;

第二标段:油动、电动植保无人机;

注:每家单位可对以上的两个标段进行报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2标段)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含农业机械设备);

2.3供应商至报名之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查询对象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5日至20181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大厦负一楼进行投标报名

  3.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证明、无行贿证明、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留加盖企业公章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4.3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壹万元(¥1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范县农业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3890288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光明街与德政街交叉口西100米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239991573

地    址:濮阳市振兴路公安小区

本公共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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