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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一),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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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2018年1月4日16时0分至2018年1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三)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四)售价:300元/份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1月26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13 号)一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1月26日9时0分
(二)地点: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13 号)一楼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一)姓名:刘寒
(二)电话:3155886
十一、公告期限: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9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市检测中心设备购置(一)招标文件(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