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云湖智慧城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2018-01-05 11:15: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云湖智慧城项目一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湖智慧城项目一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园区中部,东起夏庄街,西至薛岗街,北起薛夏北路,南至明德路。

2.3项目建设规模:本次设计任务为云湖大数据产业园一期,规划总用地33.32公顷,A地块位于薛夏北街薛岗街东南角,B地块位于育翔路薛岗街东南角,C地块位于明德街薛岗街东北角。云湖智慧城项目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96348.23㎡,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9.4717万㎡,地上建筑面积约68.471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1万㎡。

三、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3.1招标范围:云湖智慧城项目一期建筑方案及后续设计工作和设计总承包管理工作

3.2招标内容:

3.2.1建筑方案及后续设计工作

各地块方案中标单位或中标联合体承担中标地块内建筑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总承包管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2.2设计总承包管理

本次招标的总承包管理为项目主体设计、专项设计、施工过程管理等项目全周期的全部设计管理工作,中标人对设计效果、质量、进度等管理和控制,并对招标人负责。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法人实体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4.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30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鼓励建筑类院士或国家勘察设计大师或获得过国内外知名奖项的设计大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创作出优秀的设计作品。

4.5投标人: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30万平方米以上类似公建项目设计总承包业绩,即类似建筑规模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建筑工程设计的管理要求,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全部的施工图设计须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境外投标人须遵守建设部《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规定与中国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鼓励牵头单位邀请国内外城市规划、交通、建筑优秀设计团队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4.7 联合体投标人资格

4.7.1联合体牵头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7.2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除应满足招标公告第4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4.7.2.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在本次招标中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中标后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与招标人共同签署,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公章,并由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全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的责任。该协议应作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4.7.2.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7.2.3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可共同提交一套符合4.5条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

4.7.2.4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确定联合体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代表人(自然人),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承担投标的责任和接受指令。该授权委托书应作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4.7.2.5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再次投标。

4.8 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情况发生了任何变化,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报告,并须得到招标人的书面批准。如果由招标人判定其资格情况的变化将导致下述情况之一者,则不予以批准、认可和接受。由此引起的后果将是投标人的投标不予接受,中标人的合同予以解除:

⑴从实质上削弱了竞争。

⑵该联合体的资格经审查低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以接受的资质标准。

⑶任一联合体成员的变更在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后或中标之后。

⑷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建筑设计师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人员被招标人认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低于投标文件相应专业人员资质。

4.9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建筑设计师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变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应专业人员资质。

4.10投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

5.1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料;联合体投标请按照本公告第4.7-4.8款提供相关资料(注:报名时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四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电话及信函报名。

5.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05日至201801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六、资格预审

招标人视报名情况,有权进行资格预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费(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未中标补偿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韩先生 李女士

电    话: 0371-88811803

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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