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北湖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华发改审批【2017】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华发改函【2017】10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居住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公厕、开闭所、社区用房各1个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面积共约33500平方米,占地约15.9亩。
2.3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包括:方案设计、方案报规、方案调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技术审查,配合完成施工图行政审查,勘察工作穿插进行不单独占用服务周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含测量)、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其中,勘察(含测量)服务包括初勘、详勘、管探(如有时)、地形图、纵、横断面测量(按照发包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测量、勘察及设计均需按业主单位要求提供所有的成果文件(含CAD、Word等格式电子文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已注册的本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已注册的本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已注册的本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已注册的本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9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01月13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北湖公园内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4208578
传 真: 028-8420811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