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PPP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2018-01-08 17:18: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葛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PPP模式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农经[2016]6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长葛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长葛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葛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PPP模式(二次)

2.2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7011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概况:项目分二期建设。第一期工程建设时间约为1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河岸培高、边坡防护、亲水平台、3座水闸、4座桥梁、滨河道路工程、标准段园林绿化、8个二级景观节点建设、15座交通桥景观提升改造亮化等工程。第二期工程建设时间约为1年,主要建设内容为葛园和工业主题公园建设等工程。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为18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6年,若建设时间调整,则运营维护期时间也相应调整)。

3.2 项目投资:投资估算额约12亿元。资本金占投资估算金额的20%,其中资本金政府出资10%,社会投资人出资90%

3.3 项目地点:长葛市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

3.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前期投资金额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没有使用者付费基础,应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3.6其他采购需求: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格未发生变化的;

4.2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以资格后审的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4.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2主体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登记,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由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组成的投标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关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在未来中标组建的项目公司中持股。

  1. 长葛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投标。

  2.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2.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2015年末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2亿元的存款证明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12亿元支持本项目建设的融资授信证明。

4.2.4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履行本项目PPP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5管理团队要求:

1)融资团队:拟派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融资工作经验,能独立操作融资项目,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要求允许由多名项目经理共同满足,但数量不得多于3名)。

4.2.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近3年无不良经营记录,且没有在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败诉(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

4.2.7法律要求:在过去三年内,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2.8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投标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2)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且有投融资及运营所必须的资金;

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

5.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1报名时间20180109日至20180115日(北京时间)。

6.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注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期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报名,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套,售后不退。

6.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0130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长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418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葛市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374-2516225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

联系人:翟先生、王女士

电话:1853999931218539991788

传真:0371-67715639 

电子邮件:taiyang13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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