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及海洋乡大塘边村改造工程(HSZBLC2018G001)施工招标公告

2018-01-08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及海洋乡大塘边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及海洋乡大塘边村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HSZBLC2018G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灵川县
2.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及海洋乡大塘边村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改造工程标段;
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海洋乡大塘边村改造工程标段。
投标人只能就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5.建设工期为:2个标段工期均为75日历天;
6.预算金额:
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改造工程标段的预算金额约为:138万元;
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海洋乡大塘边村改造工程标段的预算金额约为:147万元。
五、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如有纠纷,自行协调解决。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可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6:30分止 。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获取方式:2018年1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6:30分止,由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
2、售价:招标文件25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改造工程标段的保证金为:13800.00元(须足额交纳)。
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2016-2018年)-灵川县海洋乡大塘边村改造工程标段的保证金为:147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形式转出并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lin.cn)自行查看。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成功回执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需密封,单独提交),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2号开标室开标。
十三、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四、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灵川县灵川镇灵钢路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3-681578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项目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0773-2536630;传真:0773-253663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812818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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