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年)》,现拟启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招标人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项目是《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规划的“九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中“纵九”线组成部分,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范纲要。拟建项目起于利川市城区以西的熊家沟附近,与利万高速顺接,止于咸丰县小模村附近与恩黔高速公路相接,同时与来咸高速公路对接。该方案路线全长约90km,其中利川市境内约48km,咸丰县境内约42km。具体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本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30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各相关专题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文物调查、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地质勘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预审、土地复垦方案、节能评估、建设工程选址意见等。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LXGK-1。
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服务期预计为18个月(预计2018年12月底之前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非工可批复要件应在本项目开工之前获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此外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5.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9日8:30至2018年1月15日24:0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后,即可免费下载获取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903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
邮 编:445000
电 话:0718-8223305-302
联 系 人: 牟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5320
传 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与业绩要求)
(对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的最低限度要求)
资质与业绩 |
最低要求 |
资 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
业 绩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50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B-2表,以证明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业绩要求)。
2、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的时间为准。
附件1-2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对投标人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地质分项 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分项负责人工作。 |
交通量分析 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工作。 |
路线分项 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分项负责人工作。 |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
1 |
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
经济评价 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
路线交叉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工作。 |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工作。 |
桥涵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桥涵分项负责人工作。 |
隧道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隧道分项负责人工作。 |
环保景观工程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保景观工程分项负责人工作。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B-3(a)、(b)表,以证明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1-3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对投标人财务的最低限度要求)
项 目 |
标段 |
财务要求 |
财务能力 |
LXGK-1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B-4表《财务状况表》,以证明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附件1-4 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要求)
(对投标人诉讼和履约情况要求)
项 目 |
标 段 |
要 求 |
诉讼和履约 |
LXGK-1 |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受到处分且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经投标人在人民检察院查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B-5表《诉讼和履约情况表》,以证明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要求)。
2.如果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