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便携式视频分析仪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便携式视频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视频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临开采竞2018-01-1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情况:主要用于现场涉案视频量较小,犯案时间较为固定的情况,单个警力可自行使用该产品对涉案视频进行分析,提取相关线索信息,并根据该线索信息快速移动至下一办案点,无需往返案件现场与公安局的大平台之间,切实节约警力提高办案效率。
2、采购内容为:便携式视频分析仪;笔记本电脑;视频图像勘察工具箱。(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5、交货地点:山西临汾。
四、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所代表的所有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预算:310000元
六、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报名地点:临汾开发区管委会325室
七、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信息: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年1月24日15时
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临汾开发区管委会320开标室
八、其他说明事项: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提供能证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检察院出具的)。
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要求查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法人授权书收原件;且以上资料必须是经过有效年检并在有效期内(需年检项目)。请于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临汾开发区管委会325室报名。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荀先生
联系电话:0357-2899041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高女士、闫女士
联系电话:0375-2223915
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