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县镇洪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设计、施工)(GXJD-2017(ZB)-102)招标公告

2018-01-15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凌云县镇洪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云县镇洪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凌发改发[2017]1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凌云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各种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凌云县泗城镇城南镇洪片区临蒙沙河。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61.58亩,总建筑面积 22720㎡。新建一栋 5层的教学综合楼,建筑面 积 2750 ㎡;新建 2 栋 5 层的 1#、2#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6400㎡ ;新建 1 栋 3 层的学生食堂,建筑面积 3600㎡ ;新建 2 栋 6层的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8100 ㎡;新建 1 栋 6 层教师周转房, 建筑面积 1750 ㎡ ;新建一栋一层的公厕,建筑面积 70㎡ ;新建大门 1 座,建筑面积 50㎡ 。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体育运动场、道路工程、室外绿化、围墙、场地平整等相关设施。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范围投资额7283.88万元。其中勘察费为 31.50万元,设计费为 245.99万元 ,工程建安工程费及其他费用 7006.3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5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   2 月至 2019   2 月。
2.2招标范围: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智能、总平。)、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或壹级注册结构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高 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止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帐  号:80008  95552  5555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2    11   9   00 分,地点为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 2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
(1)勘察费:按进度付款。
(2)设计费:按阶段付款。【注: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时,设计费由设计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付款,建设单位直接向设计单位付款。
(3)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jgw.baise.gov.cn)、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等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百色公共资源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凌云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6-7618509
凌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6-7616655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电话:0776-2850925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云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东风社区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
          正北小区160号                                         A区2栋8楼
邮    编: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劳主任                    联 系 人:    冼晓强                  
电    话: 18877676573                 电    话:  0771-5389203              
传    真:                             传    真:   0771-538935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jdgczx@163.com         
                                
  2018      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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