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粮食物流园项目勘察 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 [2017]1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河边镇同心村4组、盐井河村7组。
2.2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106.95亩,总建筑面积27290平方米。 库区设计新建粮食储备仓容50000吨,建筑面积12096平方米,新建检化验中心、大米加工厂(150吨/日产)、粮食物流周转仓、仓库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购置相关设备200套。形成年产37500吨大米50000吨粮食贸易中转产能。
2.3 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 勘察周期:40 日历天(包括完成一次性详细勘察及向招标人提交审核合格的地勘报告)。
2.5招标范围: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探、持力层检验等均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外业见证及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 月 15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0.3 万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8年 2 月 6 日 10 时 00分开始受理, 2018年2月 6日 10时 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8年 1 月 20 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8年 1 月 22 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信息公开的媒介
本项目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51号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鸭子桥10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5808084845 电 话:1899600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