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东区实训基地3#-6#楼及配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8-01-15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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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东区实训基地3#-6#楼及配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达(D-2017)代字 096 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东区实训基地3#-6#楼及配套工程勘察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09】86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东区实训基地3#-6#楼及配套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漳州市高校园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8000㎡,建安工程费约7000万元。项目根据学校使用功能设计新建4栋建筑物:①实训基地3#楼(信息技术综合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第一层不低于4.6米,第二—五层不低于3.4米;②实训基地4#楼(现代服务综合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第一层不低于4.6米,第二—五层不低于3.4米;③实训基地5#楼(建筑工程技术综合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南楼第一层不低于4.6米高,局部8米高,第二—五层不低于3.6米高;北楼8米高,南楼、北楼局部相通;④实训基地6#楼(通用型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第一层不低于4.6米高,第二—五层不低于3.4米高。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21586.3万元,本项目建安费约7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工程勘察,包括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包括初勘、详勘、补勘等),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

2.6勘察周期:初勘、详勘符合设计进度要求(初勘、详勘、补勘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包含提交勘察报告和资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的时间)。

2.7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同时具备以下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1、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勘查成果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交:①勘察合同书;②勘察报告封面(有加盖单位公章的)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且提交的材料中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概况,若无体现的应再提供业主证明等能够清楚体现以上内容的材料。2、本招标文件中“近三年内”,均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以勘查成果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

3.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勘察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1月16日至2018年 01月20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01月29日12: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和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并写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仟元整 (¥  3000 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1610 4010 0100 0559 68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营业部

6.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向招标人另外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材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30日08:30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开标时间:2018年年01月30日08:30时,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乙级,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按 80 元/m(不区分高层和低层勘察费)计取,固定单价包干。实际勘察费按实结算(即: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固定单价,实际完成量以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0311;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九龙城6幢1单元1202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21133,传真:0596-2021133;

联系人:小何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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