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南海日本中小企业工业园区3-7厂房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2018-01-16 00:00:00   来源:国E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现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南海日本中小企业工业园区3-7厂房租赁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合格的竞价人前来报价。
1.项目名称:南海日本中小企业工业园区3-7厂房租赁项目
2.中心编号:中镇立[2017]0035号
3.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内容 位置 租赁年限 面积 交易标底价
厂房出租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横路南海日本中小企业工业园区3-7厂房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7年9月30日止 建筑面积为6350.9平方米,空地面积为996平方米。 厂房租金(含税):16.5元/平方米/月(以厂房建筑面积计算,竞价时以此为报价起点竞价);
空地租金(含税):空地租金:3.3元/平方米/月(按空地面积计算,不参与竞价);
管理费(含税):11000元/月(不参与竞价)

备注:1、具体信息请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757)83160056
2、竞价人报价不能低于标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租赁物基本情况:
4.1租赁物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横路南海日本中小企业工业园区3-7厂房。
4.2租赁物结构:租赁物性质为工业厂房,钢筋混凝土结构。
4.3租赁物权证:该物业已办理不动产证粤(2017)佛南不动产权第0329565号,厂房所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南府集用(2014)第0500242号,地号:440605005003JB02562。
4.4出租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7年9月30日止(按公历计算,以下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作为竞得人的设备安装期,期间免收竞得人租金和管理费。
4.5交易底价(租金):厂房租金:16.5元/平方米/月(以厂房建筑面积计算,竞价时以此为报价起点竞价);空地租金:3.3元/平方米/月(按空地面积计算,不参与竞价),空地面积按996.00㎡计算(空地租金为固定价,不参与竞价)。
4.6 管理费:11000元/月(不参与竞价)。
4.7 税费:招租人所收取的租金和管理费均含税。在租赁期内,租赁厂房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以及与生产经营产生有关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土地使用税、租赁税由招租人负责。
4.8 厂房租金、空地租金及管理费递增情况及收取方式:竞得人支付招租人的租金和管理费在租赁期内分7个周期进行计缴,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租金和管理费均按每周期比前一周期递增10%累计递增;租金以及管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采取先交后用的方式,每年1-3月租金须于当年1月15日前一次性缴交,4-6月份的租金须于当年4月15日前一次性缴交,7-9月份的租金须于当年7月15日前一次性缴交,10-12月份的租金须于当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缴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作为竞得人的设备安装期,期间免收竞得人租金和管理费。在租赁期限内逾期不交纳租金和管理费,则招租人有权按竞得人欠缴总额每天2‰计算收取违约金,经书面催告后超过2个月仍未缴交的,招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上述所出租的厂房并没收竞得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追回竞得人欠缴总额及利息。
4.9 租赁物经营用途:租赁物使用功能为工业厂房,作为生产经营汽车零部件之用。竞得人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承租的物业,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及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加建或改建。竞得人不得利用租赁物业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不能存放任何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严禁存放的物品,不得贮存危险物品,包括烟花炮竹、化学物品、易燃物品、易污染物等。如须办理相关证照的,相关办理手续及所产生的费用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甲方无条件配合。
4.10 交付使用的状况:钢筋混凝土结构,按厂房现状交付。
5.竞价人资格:
1)竞投意向人必须为佛山范围内外国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壹佰陆拾万美元以上;生产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用模具、夹具、汽车主要零部件精密冲模等相关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6.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时间:2018年1月5日9:00起至2018年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址:佛山市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B306室。
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现金),售后不退。
7.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竞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现场勘察:
竞价人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招租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竞价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说明书及招租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说明书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招 租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85432211
9. 接收资格文件时间:
2018年1月12日10:00至10:30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竞价人须带竞价人公章到现场)。
10. 竞投地点:
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11. 接收资格文件截止及竞投时间:
2018年1月12日10:30 。
12.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竞价保证金由竞价人以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出,应最迟在2018年1月12日9:3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保证金的汇款人应与竞价人一致,否则将予以拒绝。
备注:提交资格文件时必须出示银行存款回单,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竞价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
13. 竞价人在确定竞得资格后,不按规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或竞得人不按期缴纳成交服务费的或超过《成交确认书》的规定时间不签订合同的,其竞价保证金将归招租人所有。
14.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竞得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租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租赁合同期满且竞得人依约搬离厂房,竞得人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全部款项,招租人对厂房进行验收合格后,招租人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给竞得人。由于竞得人自身原因要求中途终止租赁厂房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期限内由于竞得人增资扩产需搬迁的,所迁移的厂房物业权属人为丹灶镇人民政府属下公司的,则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有因为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厂房无法使用的情形,经过双方协商,合同期内竞得人可选择搬迁并全部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15. 竞价保证金退还:
竞投人参加丹灶镇公共交易中心竞投结束后,该竞投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竞投人(不计利息)。
16. 竞投人若竞投成功,须2018年7月1日前将其外国法人独资企业的公司注册地址迁移至租赁物所在的地址,否则竞得人须支付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违约金。
招 租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四区3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85432211
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B306室
联系人:欧小姐、陈先生
电话:(0757)83160056、83160059
传真:(0757)8316006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