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大陂江城隍镇圩镇河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兴业县鸣水江大平山镇圩镇河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兴业县大良江卖酒镇圩镇河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招标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为 上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业县大陂江城隍镇圩镇河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兴业县鸣水江大平山镇圩镇河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兴业县大良江卖酒镇圩镇河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
招标编号:GXXB-ZB[2018]002
项目内容:负责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测设计服务,以及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交货时间(工期):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20天内开始提供设计勘测等设计结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勘察、设计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前5年)承担过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需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
3.5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申请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要求在开标会上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6其他要求:
3.6.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受惩黑名单。
3.6.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 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广西兴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63号17栋二楼)。
4.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身份证,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报名后留下存档。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7日10时,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人民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2地点为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75-377117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63号17栋二楼
邮 编:530001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71-3389592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