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临时食堂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syzw20180116010
1.招标条件2.1、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大楼项目用地内(控规C-006地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2.2.1 该食堂为 1 栋 2 层钢结构临时建筑,建筑面积 1480 平方米,占地面积 740 平方米,建筑高度 8 米。2.2.2 招标控制价:3652665.70 元人民币(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分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临时食堂项目(施工) ;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无住建部、海南省住建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1.3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开标现场必须携带企业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17 00:00:00 至2018-01-23 00: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临时食堂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2-08 15:30:00,地点(地址)为: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8-02-08 15: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http://syggzy.hi.gov.cn/)上发布。
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www.ggzy.hi.gov.cn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www.ggzy.hi.gov.cn下载专区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招标人: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三亚标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48号 | 地址:三亚市河西路金河公寓A座7D 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羊建民 | 联系人:林少良 |
电话:18089866977 | 电话:0898-88275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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