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白沙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17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白沙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渝发改交〔2017〕1557号文件批准批准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方式实施,并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7〕4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沙城长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津区白沙镇,距江津城区30公里,拟建桥址东接白沙工业园、G93渝泸高速,西联成渝铁路白沙货运站、合璧津—港桥工业园区快速干道白沙连接线,是连通江津区津北和津西片区的重要过江通道。

路线全长约3500米,其中道路工程全长2200米,路幅宽36米;跨长江特大桥1座,桥型为悬索桥,全长1300米,其中主桥长770米(主跨590米),西引桥长120米,东引桥长400米,双向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含主桥、引道工程,以及沿线人行系统、综合管网、变配电、照明灯附属工程。

2.2 投资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144090.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826.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90.94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11606.8万元),预备费12341.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332.11万元。本次PPP投融资估算规模为120680.19万元(投资规模=工程费用99826.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84.14万元+建设期利息8869.99万元 =120680.19万元)本项目总投资的40%作为资本金,总投资的60%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可研,通航条件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设计已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正在进行中,征地拆迁基本完成.

2.3运作模式

2.3.1、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投融资建设的模式。即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由国有投资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沙城长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合资组建SPV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隐性收费权,即不直接向设施使用者收费,而是由政府采用补贴(或付费)的方式获取桥梁的公共使用权。政府根据当年日均交通流量乘以社会投资人中标确定的“影子票价”支付费用。运营过程中,政府方不参与项目公司经营利润分配。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无偿移交政府。政府拥有在运营期间提前回购公司股权的权利。

2.3.3、项目公司的组建: 重庆市江津区沙城长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城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组建SPV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83 亿元(与项目资本金一致,占总投资的40%)。政府方出资0.1 亿元,占股2.07%;社会资本方出资4.73 亿元,占股97.93%。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社会投资人出任项目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董事长为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暂定5 席,其中区政府授权沙城公司派驻1 名董事,担任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该董事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以及项目的工期、质量、设计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具有一票否决权。

2.4 项目周期:建设期3.5年,运营期20年。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1条所述内容)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2.5.1 PPP项目投资与融资:

(1)组建项目公司并注入资金;

(2)对PPP项目进行融资;

(3)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相关工作并取得项目法人资格;

(4)其他相关的工作。

2.5.2 PPP项目工程建设:

(1)与招标人共同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移交工作;

(2)PPP项目工程建设,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负责PPP项目中标后的勘察设计管理以及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完成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的设计及审查;

(4)按相关规定依法选择相应资质的参建单位;

(5)组织完成全线设备系统调试、联调,并组织通过验收、试运营;

(6)PPP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

2.5.3 PPP项目运营及维护:项目公司获得项目运营权,负责在运营期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

2.5.4 PPP项目移交:

(1)运营期结束或项目合同终止后,进行项目设施、设备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2)与招标人共同完成移交前的检测、评估工作;

(3)完成移交前的修复工作,达到本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详见项目合同的附件)中的考核标准,且满足国家和重庆市在桥梁、道路、机电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负责融资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融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具有为本项目筹集资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和相应的偿债能力;

3.2投标人或负责项目大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境内有1个已完工主跨为450米及以上的桥梁施工业绩;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4)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拾伍亿元整。

3.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大桥施工的单位均需满足3.2条要求,且牵头单位必须是大桥施工单位。

3.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年26日13 时 30 分14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沙城长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增光大道666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806室

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023-47338061

电  话:023-6774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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