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浅井镇麻地川等二个村地复耕整治项目

2018-01-17 14:48: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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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浅井镇麻地川等二个村地复耕整治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浅井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浅井镇麻地川等二个村地复耕整治项目。

2.2工程编号:JSGC-SZ-2018009

2.3工程地点:禹州市浅井镇麻地川。

2.4工程规模:项目区位于禹州市浅井镇麻地川村,该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计划投资约1197.05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及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9计划工期:施工标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监理标服务周期为施工期及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垫资建设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3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明细,若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以成立实际时间计算)。

3.4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8项目经理(总监)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有关证明文件。

注:该项目先由中标人垫资建设,土地复垦整治项目竣工后,由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市土地复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条例》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初验,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实施项目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通过初验的,市土地复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验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经上级主管部门最终验收合格,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下拨到镇财政后按有关规定支付。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截止时间:201827900分整(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1注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2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在报名期限内报名。(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上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4特别提示: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对该项目有关信息的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279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浅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禹州市浅井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93621968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688490 0374-2766699

标签: 许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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