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置北至科技街,南至南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东至芳草路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主要对兴隆台区域内主次街路两侧广告、围挡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制作公益广告17万平方米,围挡设施1.5万平方米,道旗、灯杆广告450处。建设范围1、主街路段:友谊街、盘宇街、惠宾大街、市府大街、石油大街、兴隆大街、兴油街、公园街、工业街、科技街、新工街、中华路、辽河南路、泰山路、向海大道、林丰路、香稻路等。2、次街巷路:金城路、云汇路、松林路、松江路、松山路、人民路、中心街、军民街、海洋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150.5万元。 2.4工期要求:2018年 2月 26日开工至 2018年3月 27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18日至 2018年1月 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7.2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 2018年1月2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上午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盘锦同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炫特区A座
邮编: 124000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张春滨 联 系 人:冯玉瑶
电 话: 13942724044 电话: 0427-3396777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427-8650032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