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松柏山路、林内路、山景路、湖山路、康山路设计招标公告

2018-01-18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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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松柏山路、林内路、山景路、湖山路、康山路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州西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FJZY招标2018-000号的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松柏山路、林内路、山景路、湖山路、康山路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审﹝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西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松柏山路、林内路、山景路、湖山路、康山路设计

2.2建设地点:均位于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西湖生态园东部片区,松柏山路西起规划瑞京路,东至惠民路;林内路西起规划北江滨路,东至惠民路;山景路北起规划北仓路,南至规划松柏山路;湖山路西起规划瑞京路,东至胜利西路;康山路西起规划瑞京路,东至胜利西路。

2.3工程建设规模:松柏山路道路全长1100m,道路红线宽度为22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林内路道路全长1300m,道路红线宽度为24-30m,其中24m宽路段为双向两车道+两道停车道,30m宽路口展宽路段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山景路道路全长310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湖山路道路全长530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康山路道路全长460m,道路红线宽度为22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

2.4投资总额:项目建安费约1.1亿。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承担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松柏山路、林内路、山景路、湖山路、康山路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及修正)、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等各阶段测量及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招标内容:包括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松柏山路、林内路、山景路、湖山路、康山路的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市政管网(含雨、污、给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燃气等)、绿化、道路防护、环卫、城市监控设施、公交停靠站,以及与周边道路、地块、水系等的衔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7.设计(含工程咨询)服务周期要求: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2.7.1.设计(含工程咨询)阶段:

①方案设计(含工程咨询):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且符合送审深度要求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方案设计联审会之日起3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方案审查通过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正式稿,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及修正):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内提交修正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2.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施工图的预算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备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施工进度安排和需要,分期分标段作业并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上述设计单位所报送审查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审批部门规定的送审要求。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设部163号令、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道路或市政或道路或交通土建工程或城市道路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支路及以上等级(含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2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8日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工程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万达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611 0010 0100 0584 92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勘察设计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9日11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核验身份、签到截止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2018年2月9日11时0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开标前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电子版备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1950000.00),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此费用包含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合同履行时,设计费除甩项外,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及项目规模调整而进行调整。设计费包干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2.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西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展示馆一楼,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21115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20室,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2668059,传真:0596-286173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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