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九路两桥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已经贵港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建设,已纳入贵港市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本项目资金由贵港市九路两桥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人支付。项目建设实施机构(招标人)为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合同包号:GGJTSJ 20181G001。
本合同段包含贵港市九路两桥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中的G358庆丰至贵港北环公路、S207木格至浦北寨圩公路、S511江南工业园区至桥圩界公路、桥圩绕城公路、S511桥圩至山心界公路等5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下:
(1)G358庆丰至贵港北环公路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东北部,为连接贵港市与梧州、隆安、南梧高速公路重要通道,是贵港市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工程。路线设计项目起点位于贵隆高速公路庆丰出口(在建阶段)附近,沿G358国道布设,路线途经庆丰镇、大圩镇,路线终点位于G358与北环大道附近, 路线约长21.73公里。平原微丘区,按双向6国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9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有小桥梁124m/5座;平面交叉35处;便民候车亭12处。
主要控制点:起点、庆丰镇、大圩镇、终点等,内容以工可报告为准。
(2)S207木格至浦北寨圩公路
本项目起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东北角,接省道S209(木格至水鸣公路),路线整体走向由北向南,起点段采用新建方式沿木格镇规划区北面布设,经大坝村、大塘村至石板新屋接上旧路,随后主要沿现有的木格至寨圩三级公路布设,途径贵港市木梓镇,终于贵港港南区与钦州浦北交界处,往南接S207木格至浦北寨圩公路(浦北段)。路线全长约31.63Km。山岭重丘区,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10/12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桥梁656m/10座,大桥442m/3座(其中武思江大桥为完全利用),中桥75m/1座,小桥139m/6座;平面交叉12处;便民候车亭13处。
主要控制点:起点、木格镇、木梓镇、终点等,内容以工可报告为准。
(3)S511江南工业园区至桥圩界公路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境内。路线起点位于S511贵港东环路口,与东环路互通立交相接,路线沿着S511由北向南布设,在K1+200处绕离八塘镇沿着东南方向布设,在K5+000处接回省道S511,终点接桥圩界附近的梧贵高速公路贵港南出口连接线,全长约8.41km。平原微丘区,按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9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小桥梁70米/4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7处。
主要控制点:S511贵港东环路口、八塘镇、终点等,内容以工可报告为准。
(4) 桥圩绕城公路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南部贵港市港南区地界内。路线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9°11’至53’,北纬22°39’至23°06’之间。拟建项目是《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中“联络线9(S511)”寺山~兴业的一段,路段起于贵梧高速公路贵港南出口与省道S511交叉口处,接江南工业园至贵港南出口公路扩建工程,经姚平村、永梧村、何平村和桥圩村,终点位于桥圩镇与湛江镇镇界附近,接省道S511(运营里程桩号K1495+500),全线均在港南区桥圩镇内,全长约8.65公里。平原微丘区,按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9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平面交叉2处;便民候车亭1处。
主要控制点:贵梧高速公路港南出口与省道S511交叉口、山泉分离式立交桥、省道S511运营里程桩号K1495+500(桥圩镇与湛江镇镇界)等,内容以工可报告为准。
(5)S511桥圩至山心界公路
本项目起点位于桥圩镇规划区远景区域附近,接省道S511桥圩绕城公路(工可)终点,路线总体自西北向东南布线,经大坟岭、竹儿根岭、竹奀根、云柳村、朱砂岭、严西村、刨岭、水口村、湛江镇、付屋、长岭、新徐屋、芦山村委会、文龙岭、沙杨岭、桂头、终于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与玉林市兴业县山心镇交界处,接现状省道S511。路线全约长8.1公里。平原微丘区,按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4.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中桥49米/1座;平面交叉4处;便民候车亭5处。
主要控制点:桥圩镇、湛江镇、贵港市与玉林交界处等,内容以工可报告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包号为GGJTSJ20181G001。中标人负责本合同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便民候车亭、养护站房(如果有)及沿线设施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当初步设计完成后,还包括详勘、定测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本勘察设计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GGJTSJ 20181G001
|
(1)合同段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如有)(包括设施预留、预埋件)、交叉、防护、交通安全设施、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如有)、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如有)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其他线路、管道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 (2)合同段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环境影响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如有)及其他相关工程的勘察设计; (3)合同段范围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如有)、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如有)、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如有)、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如有)、隧道通风(如有)、照明、救援、消防、供配电、景观等专项技术报告(如有)、岸坡稳定专项评估(如有); (4)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提供相应施工合同段招标人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台帐等工作; (5)项目全线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工程(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绿化等,如果有)、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供电照明、通风消防等,如有)、外部供水(如有)、外部供电(如有)、景观、绿化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 |
2.3 (1)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GGJTSJ 20181G001 |
G358庆丰至贵港北环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 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
S511江南工业园区至桥圩界公路路勘察设计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 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
|
桥圩绕城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 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
|
S511桥圩至山心界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 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
|
S207木格至浦北寨圩公路勘察设计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
(2)公路征拆迁地图(包括地亩图及勘测定界图等)及征地拆迁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10日交付(若本项目建设模式发生变化时,则不包括施工图阶段的工作内容)。
(3)后续服务:
①自初步设计完成之日至本项目开工之日止(仅需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时);
②自工程施工招标开始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需中标人继续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含)以上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 发售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3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4.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上述文件售后不退。
4.5 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7 “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4.8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宋欣蔚、黄艳萍, 0775-4552161。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1、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一般帐户:
(1)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帐 号:458100100036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3)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5)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7)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备注: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办理退保手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潜在投标人请将退保材料提交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具体退保资料详见格式后附件)。[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不含息)。非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不含息)。
6.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现场考察: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由投标人在报完名后五个工作日内自行现场考察,并向招标人获取现场踏勘证明并加盖招标人章。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 13 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贵港市金田路交通组织管理中心1508室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775-4291790 监督电话:0775-429122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龙圣社区龙圣小区第226号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农工 电 话:15077130701 传 真:/ 电子邮件:584878760@qq.com |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