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东门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1-30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扶绥县东门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扶绥县东门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扶发改字【201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测绘、?施工、?采购、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扶绥县东门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XJT-ZSSFZ[2017]072

建设地点:扶绥县东门镇

建设规模: 扶绥县东门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改扩建兴东大道A段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22米,路线长度3631.258米;新建城市主干路,即兴东大道B段,道路红线宽度40米,路线长度1286.983米;新建城市支路东林路,红线宽度16米,路线长度715.862米;新建城市支路民富路、兴城路、洞谷路,道路红线宽度12米,路线长度分别为403.349米、598.271米、598.035米。

改扩建兴东大道A段为城市主干路,包括道路工程(部分路段路面拓宽、全路段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原有路灯迁移)、交通工程;新建城市主干路兴东大道B段,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新建城市支路东林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新建城市支路民富路、兴城路、洞谷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前期工作费等)、预备费、征地费等的投资估算(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 20342.1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 45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 4月至 2019 5月。

总承包工期包括设计工期与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含场地平整)、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其中:设计工期为 90天,建设工期为360天。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招标(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指定的评审部门审定)。

2.2.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修改;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与施工图审查;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工程的设计。

2.2.2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施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等由中标人支付,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2.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照明、海绵、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

2.2.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2.2.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2.6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水务、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安全总监: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2.6其他要求:(1)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须提供近3个月(201710-201712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2)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3.3□有要求 ?无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专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8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30日至 2018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备注:鼓励采用匿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8 130日至 2018 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30 1700,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3161000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zjyzx.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xcic.net)等发布。【备注: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还应在相应的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7521999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扶绥县空港大道汇龙·空港大厦八楼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41号广西人防设计研究院101单元13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黄 工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8174758295

电 话:0771-7998061

传 真:

传 真:0771-799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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