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变形监测 (标段/包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J-201801FJ-06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变形监测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夏发改核【2015】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招标人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变形监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44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2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5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663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1)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以及支护桩总桩30%的低应变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支护桩总数约1260根),和主体建筑物(房屋)沉降监测。
(2)监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①深基坑变形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a支护桩的顶部的水平位移监测:监测点沿桩顶冠梁布置,间距20m左右,关键部位宜适当加密;
b基坑桩顶边坡土体的位移及沉降监测:基坑桩顶边坡土体、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点沿基坑开挖上口线布置,间距10m左右。
c支护桩及土体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测斜监测点布置在支护桩桩位处及平台中央,间距20m左右;
d基坑周边道路及建筑物沉降监测: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主要布置在北侧及东侧多层试验楼区域附近,沉降监测点分布于每栋建筑物的边角区域。
基坑周边道路沉降监测点主要布置在北侧及东侧场内道路、南侧市政道路区域附近。
e水平内支撑应力监测:内支撑应力监测点布置在基坑主撑上;
f深基坑监测单位应根据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基坑重要性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和设计文件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监测方案,满足基坑施工评审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认可的方案组织监测。监测方案须加盖注册岩土工程师章。。
g 基坑监测点的具体位置及数量详见《基坑监测点平面布置图》(JS-6),基坑监测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范进行调整。
监测要求:
a观测基准点至少为3个,设在开挖影响范围外(不小于200m);
b观测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中误差<0.5mm,水准测量闭合<±0.8√n (mm),中误差<5.0mm;
c各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定初始数据,且不宜少于两次。
d监测频率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开挖初期观测时间间隔不宜超过5天,开挖中期不宜超过2天,开挖后期应每天观测。当测试数据接近监控报警值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出现事故征兆时应进行连续监测,并及时或在现场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交监测成果。基坑开挖间歇期、变形趋向稳定时,观测间隔时间可为5天~7天;基坑运行维护阶段观测时间间隔可为10天~15天。
e观测资料要及时整理出累计变形量及沉降速率等,并绘制沉降(S)~时间(T)关系曲线图,沉降(S)~时间(T)~距离(H)关系展开曲线图,并在24h内整理提交。
f施工中应遵循"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及时将监测数据提交设计人员,监测报告必须要有评价意见,应会同设计人员共同分析监测数据,必要时调整设计方案,提出加固措施。施工单位应定期巡视四周,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g监测工作应符合一级基坑要求,除地方标准外,尚应符合国标《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的有关规定。
②建筑物沉降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工程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
单栋建筑(1#、3#、5#、6#、9#、10#)9个监测点位,双拼建筑(2#、4#、7#、8#、11#)16个点位,门楼6个监测点位,具体位置参见结构施工图纸。
监测要求:
从基础底板施工完成后开始观测,后每增加三层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主体结构完成后每月观测一次,使用后第一年每隔三月观测一次,第二年每半年观测一次,以后每年观测一次,直至稳定为止。测量按Ⅱ级水准精度采用闭合法观测。
沉降观测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规程,沉降观测资料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之一,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有效的资质证书:
投标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同时以上资质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测内容,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深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5日,下同)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深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服务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基坑深度大于8米及以上工程深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5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
3.7投标人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1003号开标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 号 A 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创智大厦B区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哲骏 联 系 人: 杨茜
电 话: 027-88043383 电 话: 027-8745904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18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