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18-02-05 10:00:27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利津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7-198#-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不分包

利津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每日8:30至11:00,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日报社419室)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 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公安局

 址:利津县利一路136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546-5183751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678614431

 

                             发布人: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2月5日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8时25分4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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