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园公共服务配套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孵化园公共服务配套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高经审【2018】2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高经审【2018】206号、成高经审【2018】2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54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孵化园公共服务配套工程(一期)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勘察资质单位);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2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单个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业绩)
3.1.9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勘察资质单位);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2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单个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业绩)
3.1.9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5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个。
3.4入围条件: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须为前350(含)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须为前300(含)名;由两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照各施工企业所承担本项目所属专业分类排名作为各自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
3.4入围条件: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须为前350(含)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须为前300(含)名;由两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照各施工企业所承担本项目所属专业分类排名作为各自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2月13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02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3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sczw/ggzy/)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一街1008号(成都七中高新校区对面)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8-853328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 /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