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8省道利川市汪营至打杵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2018-02-26 16:25:20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478省道利川市汪营至打杵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恩施州发改审[2017]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顺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所需建设资金来部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利川市顺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利川市弯弯店子,经甘泉坝、红鹤坝、石坝、钟家老屋、齐岳山林场、店子娅、四房湾、曾家坝,止于利川市谋道镇打杵坳,全长31.66公里。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的标准建设。其中K0+000-K2+920为汪营集镇绕镇路段,为新线设计,暂不实施;K6+420-K27+050段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暂不实施。

K2+920-K6+420段(第1合同段)起于利川市汪营镇干岩洞,经红鹤坝、石坝,止于利川市汪营镇齐跃桥,全长3.5公里。

K27+050-K31+660段(第4合同段)起于利川市汪营镇后槽,经东风村、曾家坝,止于利川市谋道镇打杵坳,全长4.5公里。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2个标段进行招标,01、04标段招标范围见下表:

标段

起止点

预算金额

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

01

K2+920-K6+420

约1323万元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排水及防护、桥梁涵洞、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12个月

04

K27+050-K31+660

约1638万元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排水及防护、涵洞、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只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

3.4 凡是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4.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227日至2018年3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3  26  10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顺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滨江北路传媒大厦13楼

邮    编:445400

联 系 人:宁先生

电    话:0718-72813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18-8255265

邮    编:445000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一标段:

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在此时间段之间的均可)分别或同时独立完成过:

(1)1条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至少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项目;

(2)1座主跨跨径20米及以上的混凝土桥施工项目。

四标段:

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在此时间段之间的均可)独立完成过:

1条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至少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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