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移民搬迁大垅口学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018-03-01 10:25:16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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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移民搬迁大垅口学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湖北大夫第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通山县移民搬迁大垅口学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得到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的通发改审批[2018]5号,业主为 湖北大夫第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资金 。现经相关部门批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EP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人。诚邀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参与上述项目的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通山县移民搬迁大垅口学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2项目编号:TS-CG-2018032

1.3建设地点 通山县城郊大垅口

1.4项目的规模、能力:本项目由湖北大夫第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学校,二期暂时为配套用房。一期学校总投资约8527.88万元,建筑面积约23666.74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小学)建筑面积9709.2㎡,教学及辅助用房(中学)建筑面积7281.9㎡,图书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96.6㎡,食堂建筑面积4419.04㎡,门卫值班室建筑面积60㎡,市政景观及附属工程(含绿化、运动场、看台、道路、管网、围墙、大门等),项目建成后,按标配容纳学生2520名,其中小学生1620人,初中生900人,共开设54个班,其中小学36班,初中18个班,学校教职员工140人。项目二期配套用房暂为保留用地(占地面积为19587.34平方米)建设内容待定项目一期目前已完成立项、征地、规划和初步设计;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采购范围: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等全面负责

1.7计划工期:18个月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申请人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近三年具有同类同规模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同类同规模业绩:投资8000万元以上学校项目业绩或建筑规模二万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学校项目业绩),并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EPC总承包合同。

2.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6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同类同规模公建业绩(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公建项目业绩或建筑规模二万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业绩无在建工程。

2.7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类高级职称;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建筑类),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近五年至少担任过一个学校类设计项目负责人;⑤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2.8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l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企业“企业人员管理”项下“已确认人员”截图,且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该表中的人员。

2.9近三年内(自2015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2.10申请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申请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函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

2.11资格预审时,需提供本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2.1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入围后,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入围的申请人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实地考察,并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当面签订承诺书。考察不合格或申请人不能签订承诺书的,其入围资格将被取消。考察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人签订承诺书。(工期保证、人员履职、资金保障、履约承诺等)。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如果不足7家,采用合格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投标人”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32日至 2018 年38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7.24.215.70:9003/ts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5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320日9时00分

5.2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10楼)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大夫第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财政局二楼

联系人:王维  电 话:158279006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747号财富广场10楼

联系人:肖易贝         电 话:0715-8262829/15098069651

邮 箱:3329511132@qq.com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标签: 勘察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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